7月16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7月下旬将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议题。据了解,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将听取包括《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等在内的多件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或说明。这部条例,将是我国第一部有关新旧动能转换方面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2018年12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截至目前,这一条例草案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拟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再次审议。据介绍,这部条例,将是我国第一部有关新旧动能转换方面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有利于引导要素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姚潜迅表示,这一条例的主要制度创新包括“确立差异化资源配置制度”“优化传统产业提升、新兴产业培育路径”“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建立完善激励科技创新、产教融合机制”“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鼓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构建完善制度体系”等几个方面。
在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方面,《条例》规定简化企业注销程序,建立企业投诉服务机制;为解决“新官不理旧账”,增强企业信心和预期,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全面履行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和作出的政策承诺;为推进全面开放作出最新制度规定,建立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条例》还为鼓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构建完善制度体系。通过建立完善干部激励机制,从正面鼓励担当作为、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建立健全容错免责和澄清保护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明确界定容错免责标准,确保精准规范问责。
(新时报记者赵云龙 实习生王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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