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不少小区已经配备了生活垃圾分类垃圾箱。 (付晓峰 摄)
7月15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媒体通报会,山东将通过立法增强垃圾分类的强制性。
据介绍,山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从2015年到2018年,山东省共产生生活垃圾约1亿吨,每年增长的幅度约7%,平均每天可产生7.5万吨的生活垃圾。省住建厅城管局局长杨建武透露,计划于今年年底前按程序按规定向山东省人大提交《山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一旦确定为明年立法计划,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会按期提报省人大审议、通过。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已达98%以上
记者从会上获悉,山东省对垃圾分类的法治化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加快立法进程。提请山东省人大制定出台《山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二是加强规划引领。组织编制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统筹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布局。三是完善标准体系,强化技术规范指导,研究制定《山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规范》,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厨余垃圾处理工艺、生活垃圾制肥等标准和相关技术导则。”
“目前在国内省级层面还没有专门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上海出台的条例侧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山东的这个条例不仅管生活垃圾分类,还包含垃圾分类的规划、建设。”杨建武介绍说,《山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是全流程、全链条管理,规范党政机关、社会各界的行为,以及对违规行为处罚的内容,总体来说指导山东16市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处理。
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1月到5月,全省共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约1136.86万吨。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已投产运营的垃圾处理场(厂)已达到129座,每天处理生活垃圾约6.89万吨;正在建设的有49座,设计处理规模约每天3.98万吨。已建成运行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18座,设计处理能力约2902吨/日。截至目前,住建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信息系统内的146个点位已整治完成134个。此外,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山东省处理生活垃圾的方式主要是靠焚烧和填埋两种方式。目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达到98%以上。
但总体来看,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顶层设计,还是落实推进,无论是前端投放、中端收运,还是末端处理,都存在短板。比如,试点推进力度不够,垃圾分施设施基础薄弱,末端处理技术水平不高,财政资金投入不足,分类标准和法规体系不健全,群众分类意识不强等困难问题,都亟待破解。
建设全程分类体系出台激励约束政策
记者从会上还了解到,济南市是全国46个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重点城市之一。目前济南市区内至少有5家社会企业从前端的分类开始就参与其中,同时,更多的企业试图提供垃圾全收集的方案,实现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类回收、分类处置,并以政府购买服务或补贴的方式来寻求可持续的运转。
目前,虽然济南对生活垃圾分类还未实行强制,但近两年已有不少市民可以就近找到智能垃圾回收箱,24小时投放可回收垃圾。在历城区花洪路的民航宿舍就有一台蓝色的智能回收机,放在小区内多个普通垃圾桶旁。门卫郭先生说,这是2018年6月左右,点点回收公司与物业协商安装的,安装之后基本每天都有人来回收。
2018年3月底,《济南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方案(2018—2020年)》公布,其中提出到2020年年底,济南全市形成较为完备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在垃圾进入焚烧和填埋设施前,可回收垃圾和易腐垃圾回收利用率合计达到35%以上。通过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垃圾分类试点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模式。
下一步,山东省将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建立全程分类体系;强化政策支持,在设施用地、资金支持、制度管理和激励约束政策上做好保障;强化立法推进和标准体系建设,加快研究制订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处理规范等法规标准和技术导则;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
同时,全省还将强化督导评估,通过建立督导、通报、约谈制度,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和第三方机构评估,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深入。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作用,利用多种载体形式,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等各类宣传活动,营造良好分类环境。 (本报记者 付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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