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近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发布(以下简称《通知》),制定了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对患有心、肺等疾病劳动者及时调岗等贴心举措。
《通知》要求,企业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按照规定合理安排调整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通知》规定,要专门组织对高温岗位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健康知识的培训,增强劳动者的自救互救能力。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病情严重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
另外,劳动者因高温岗位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的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通知》还强调,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增强防暑降温效果,为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新闻推荐
7月11日下午,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办理业务的人寥寥无几。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崔岩摄本...
山东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山东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