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天宇) 3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相关情况。据悉,到 2019 年年底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将上线运行。《实施意见》还明确问责、免责两个清单,保障监管工作有效进行。
《实施意见》对具体工作目标进行了明确,提出 2019年底前,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上线运行。2020年底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机制。2022 年底前,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更加完善。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健介绍,与传统的市场巡查制相比,“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具有以下优点:首先通过制定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有效解决了随意执法、任性执法等问题;其次《实施意见》要求各部门科学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实现“ 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解决多头重复检查的问题;另外,通过借助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山东),让抽查检查结果部门间互认共享,实现“守法者一路绿灯,违法者处处受限”。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了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为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职责,调动基层执法人员积极性,有效防止执法检查不作为、乱作为,《实施意见》还提出问责、免责两个清单。
免责清单主要包括以下五种情形:一是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抽查工作计划安排,已履行抽查检查职责的;二是因现有专业技术手段限制不能发现所存在问题的;三是检查对象发生事故,性质上与执法检查人员的抽查检查不存在因果关系的;四是因被委托进行检查的专业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导致错误判定或者处理的;五是其他依法依规不应当追究责任的。
问责清单主要包括以下六种情形:一是未按要求进行抽查检查,造成不良后果的;二是未依法及时公示抽查检查结果,造成不良后果的;三是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四是不执行或者拖延执行抽查任务的;五是抽查检查过程中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的;六是其他依法依规应当追究责任的。
张健说,推出两个清单,将有效实现“履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既有利于严格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了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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