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8日讯(记者 张展铭)记者今天从省教育厅了解到,《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根据实施办法,山东省招收公费师范生拟实行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考生成绩要达到山东省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承诺毕业后到农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
据了解,本办法所称师范生公费教育是指在山东省高校面向师范本科专业实行的,由省财政承担其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生活费补助,学生按照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培养管理制度。师范生公费教育重点培养一专多能的初中短缺学科教师、学有专长、胜任多学科教学的小学全科教师、擅长保教的幼儿教师。省财政按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拨付培养高校,其中生活补助经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学校按每人每月(共10个月,寒暑假除外)400元标准足额发放给公费师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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