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鹏俊
3.05亿
山西省蒲县煤炭局原党总支书记郝鹏俊虽仅为科级干部,但其名下拥有北京、海南等地房产达38处,违规违纪资金高达3.05亿元。2010年4月,郝鹏俊因犯逃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被蒲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他的妻子蒲县民政局原副局长于香婷也因犯逃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此外,郝鹏俊夫妇还被并处1.7亿元的巨额罚金。
李丙春
2.16亿
被称为“京城最贪镇长”的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原镇长李丙春,2012年9月被北京二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查明,李丙春共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3项罪名,认定其挪用公款1.78亿余元、贪污3800余万、受贿23万余元。
魏鹏远
2.11亿
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正处级)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2016年10月被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此案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金额最大的案件,法院认定其受贿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170911317亿元。
于福祥
逾2亿
据黑龙江省纪委通报,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满族乡曙光村原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于福祥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把曙光村当作“自留地”和自己的“独立王国”,目无法纪、大肆贪占公款,腐化堕落、极度奢靡,涉案金额达2亿多元。2017年6月,于福祥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李华森
1.6亿
山东省日照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华森,贪污、挪用公款、受贿共计近1.6亿元人民币,也足以让人瞠目结舌。李华森案2010年8月9日开庭审理,李华森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只要判我不死,我就不上诉。”2011年5月,李华森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李树彪
1.18亿
湖南省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树彪虽然只是个副处级干部,但作为管理郴州市6亿元住房公积金职能部门的“一把手”,他从1999年开始贪污、挪用住房公积金,金额高达1.18015亿元,主要用于到澳门豪赌或个人挥霍,至案发时尚有7747.5万元未退还,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作为“全国住房公积金第一案”的主犯,李树彪2010年3月25日被执行死刑。
赵晚畴
近1亿
2018年4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晋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赵晚畴涉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赵晚畴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300万元。法院查明,赵晚畴受贿金额为2692万余元,还有7277万余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来源。
本版稿件综合新华社、央视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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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山东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