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在第29个全国助残日到来之际,山东省近日出台《山东省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内容、项目机构、救助对象、补助标准、救助流程等。
方案提出,项目内容包括:以先天性致肢体残疾疾病为重点,开展出生缺陷防治和残疾预防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社会公众残疾预防知识知晓率;为山东省符合救助条件患有先天性马蹄内翻足、脑瘫后遗畸形、关节畸形及脱位、脊柱裂后遗下肢畸形、脊柱侧弯等需矫治手术的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治愈或减轻残疾程度。
救助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的0-17周岁肢体残疾儿童,具有专业诊断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经省项目技术指导组专家评估有手术适应指征,监护人有手术意愿并填写相关知情同意书。
住院手术或门诊保守治疗补助范围包含药费、床位费、诊查费、检查费、放射费、检验费、治疗费、手术费、输血费、护理费、材料费、输氧费等。包干治疗费用标准如下:先天性、炎症、创伤、肿瘤及罕见病导致的四肢畸形,脑瘫后遗四肢畸形,脊柱裂后遗下肢畸形,严重的发育性髋关节脱位,严重的马蹄内翻足,严重的发育性关节内外翻畸形,成骨不全症,住院手术治疗不超过5万元;骨肿瘤导致的肢体功能障碍,脊柱侧弯,住院手术治疗不超过7万元;发育性髋关节脱位,先天性马蹄内翻足,门诊保守治疗不超过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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