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3月31日电近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恩齐等14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作出二审宣判,两名主犯均获刑15年。据了解,此案是山东省侦破的首例“套路贷”案件。2016年5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于恩齐、齐腾合伙在济南市长清区常春藤小区租赁房屋,对外以“齐鲁投资公司”和“齐鲁私贷”(均未进行工商登记)名义,从事非法高利放贷业务。
因多次敲诈勒索财物,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长清区人民法院一审对被告人于恩齐、齐腾均以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5万元。对曹明昊等其他12名被告人分别以诈骗罪、非法拘禁罪等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到6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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