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http://www.eiabbs.net/thread-151168-1-1.html
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函件、传真或电话向建设/评价单位索要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问卷调查、网络调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任何一种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应给建设/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弘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振超
联系电话:15339907333
邮箱:345121252@qq.com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裕庭
联系电话:18953866366
邮箱:tadyas@163.com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9年3月25日-3月26日
山东弘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塑料颗粒300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山东弘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拟投资300万元在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果都镇工业园区北段(新泰经济开发区新区内),租赁山东晟祥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的厂区及地上附属建筑物,并新建3#、4#生产车间建设年加工塑料颗粒30000吨项目。项目东邻牛石路,北邻闲置厂房,南邻永嘉汽修,西邻链条厂,占地面积12106m2,总建筑面积5698.9m2,主要包括4座生产车间、1座办公室、环保配套设施及其他辅助设施等,配套建设10条废旧塑料加工生产线。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加工塑料颗粒30000吨,其中PP再生塑料颗粒15000吨,PE再生塑料颗粒15000吨。 项目劳动定员60人,生产采用三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项目建设期3个月。
经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颗粒生产销售,属于鼓励类中“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28、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因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另外,从设备方面说:没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规定的落后和淘汰设备,其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建设可行。
二、主要环境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各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影响有:
1、废气
拟建项目完成后,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上料过程产生的粉尘、塑料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切粒工序产生的粉尘;厂区无组织废气主要是车间无组织粉尘(包括原料卸车、分拣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上料和切粒工序未收集的粉尘)和熔融挤出工序未收集废气。
有组织废气:1#车间、2#车间、3#车间、4#车间上料粉尘、切粒粉尘经集气罩分别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分别通过1#、2#、3#、4#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及修改单要求。
1#车间、2#车间、3#车间、4#车间在挤出机上方设集气罩,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分别收集后共同通过1套水喷淋+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处理后粉尘一起分别通过1#、2#、3#、4#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2801.6-2018)表1 II时段要求;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排放浓度 2000,无量纲)。
无组织废气:项目卸车、分拣过程均在各生产线原料暂存区内进行,原料暂存区均采用三面围挡,并进行喷洒雾化水的方式进行抑尘,同时加强车间通排风、加强绿化等有效治理措施后,粉尘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
根据环境空气影响预测结果,项目建成后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制,雨水经园区雨水收集管线排放。项目破碎废水、清洗废水、冷却排污水及喷淋塔排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原料破碎、清洗工序,部分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新泰碧清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职工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新泰碧清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排入羊流河,最终汇入柴汶河。
3、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主要噪声源为粉碎机、切粒机、脱水机、风机等,其噪声源强约为75~85dB(A),经采取隔声、消声、基础减振,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和润滑,加强日常监测管理,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分拣废物、杂质塑料、废滤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浮渣及污泥、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润滑油、回收上料、切粒粉尘、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合理处置;分拣废物、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浮渣及污泥、回收上料、切粒粉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杂质塑料、废滤网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
本项目对事故水池、危废暂存间、污水管道等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同时制定并实施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管理和安全生产教育,确保事故状态下,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
6、防护距离设置
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计算结果确定1#、2#、3#、4#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均为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点)、医院、学校等敏感点分布。
三、征求群众意见主要事项
《山东弘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塑料颗粒30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写,如对本项目提出意见或建议,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山东弘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或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四、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弘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振超
联系电话:15339907333
邮箱:345121252@qq.com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果都镇工业园区北段
五、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裕庭
联系电话:18953866366
邮箱:tadyas@163.com
公示发布单位:山东弘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19年3月
新闻推荐
本报3月20日讯(记者王彬)近日,山东省出台《数字山东2019行动方案》。山东省明确提出,支持济南市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
山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山东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