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锋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拟定《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指出,生活奢侈浪费、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的学生,不能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月13日央视)
山东省教育厅拟将抽烟酗酒者拉入“困难学生黑名单”,引发热议,但这种认定困难学生的方式我认为无可厚非。
认定困难学生有必要参考学生的消费行为。笔者承担着扶贫职责,脱贫工作中认定贫困户,一条很重要的标准就是看相关对象的资产及消费情况。教育部门将学生的抽烟、酗酒情况纳入贫困生认定的考量要素,符合扶贫的规律。无论是抽烟,还是酗酒,都不是必需的消费。抽烟按每天一包、每包10元钱保守计算,一个月需花费300元左右,酗酒还要配菜,花费就更没谱了。对于家庭不宽裕的学生而言,这些消费都不是小数字。
困难补助的功能是向困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保障。比如,购买日常生活用品、学习文具、书籍以及在食堂就餐、往返路费等,并不是补助学生抽烟酗酒。如果一名学生拿着补助去抽烟酗酒,就浪费了扶贫资金,这不符合教育扶贫的初衷。况且,教育部门将抽烟酗酒者拉入“困难学生黑名单”,有助于学生摒弃不良生活习惯。因此,是完全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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