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山东省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将分两批次进行,第1批次网报时间为2019年3月26日,持续至4月1日。第2批次网报时间为2019年6月21日,持续至6月27日。
据记者了解,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山东省的中国公民,可在山东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申请认定人员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同时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值得注意的是,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做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届时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据《济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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