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杨璐
生活日报2月21日讯21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预防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问题征求意见的公告》。为保证接种单位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工作顺利开展,省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关于公布预防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目前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
按照征求意见稿,接种单位在接种第二类疫苗时,可以收取预防接种服务费(包括接种耗材费),收费标准为22元/剂次。
收取预防接种服务费,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收费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与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全额缴入相应级次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并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和门户网站公示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等内容。
上述规定拟自2019年3月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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