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杨璐
生活日报2月14日讯日前,《山东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正式出台。按照方案,2019年1月1日起山东省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现“三油并轨”。2019年7月1日起,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到2020年底前,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
在老旧柴油车治理上,山东省采取治理与淘汰并行,而不是一刀切的制度。方案提出,制定老旧柴油货车和燃气车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对于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依法实施强制报废。
2019年年底前,建立完善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排放检验机构(I站)应出具排放检验结果书面报告,不合格车辆应到具有资质的维修单位(M站)进行维修治理。经M站维修治理合格并上传维修治理信息后,再到同一家I站予以复检,经检验合格方可出具合格报告。
按照时间表,2020年年底前,完成国家下达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对纳入淘汰范围的车辆,不予办理变更、转移登记及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提前淘汰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购买新能源货车享受中央财政现行购置补贴政策。按照国家要求,积极研究建立与柴油货车淘汰更新相挂钩的新能源车辆运营补贴机制,制定实施便利通行政策。
同时,加快提升油品质量标准。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执行普通柴油标准,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2019年7月1日起,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山东还提出落实国家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对节能、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政策。研究建立柴油货车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激励机制,各级财政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推动高排放车辆深度治理。
此外,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使用比例达到80%。2020年年底前,济南、青岛城市建成区在保留必要燃油公交车进行应急保障的基础上,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全部为新能源汽车。各城市应加快充电站及加气站建设,优先采用新能源汽车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汽车。按照国家要求,鼓励各市组织开展燃料电池货车示范运营,建设一批加氢示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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