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1月29日讯 (记者盖幸福)29日,山东省民政厅刊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公告称,拟给予山东省泰山小动物保护中心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公告称:山东省泰山小动物保护中心未按规定办理住所变更登记、不按规定接受2017年度检查、多次拒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委托的专项审计、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等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四项之规定,拟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这是继2018年11月1日,山东省民政厅针对该中心做出的又一行政处罚公告。上一次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对其作出限期停止活动3个月的行政处罚决定。
登记资料显示,该中心注册登记日期为2008年7月17日,由山东省民政厅注册登记,业务主管单位为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因救助流浪小动物,运行管理规范,该中心在2014年以前,曾是山东省知名度最高、影响力最大的动保中心。
自2018年元旦以来,泰山动保中心的“管理权之争”一直没有停息。2017年7月27日,一连串网络曝光“泰山动保中心虐狗”的视频让这场冲突白热化,并在全国范围内引发舆论关注,有外地动保人士来济南调查调解。
“虐狗风波”引发的关注,让泰山小动物保护中心管理和控制情况逐渐明朗:中心登记法人郝晨无法履行正常职责,中心管理权被赖泳掌握;赖泳及其实际控制下的该中心,频频受到多位动保界人士实名举报;在业务主管和注册机关长达两个多月的调查过程中,该中心不配合调查,并拒绝交出财务凭证接受登记注册机关和主管机关审计。
该中心理事会出具的一份日期登记为2018年10月23日的理事会会议纪要显示:现中心的登记法人郝晨,自2013年8月份起担任法人,因近年来工作繁忙,无瑕顾及中心事宜。理事会曾为该中心的规范管理和中心的保留,作出过努力。会议纪要显示,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决议,提名新的法人,赖泳不再负责中心管理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年检及审计监管工作。
因中心地址变更,登记法人拒不接收处罚事先告知书,主管部门特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公告称: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省民政厅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对本机关上述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罚内容等有异议的,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申请,视为你单位放弃上述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这意味着,如公告截至日期内,该中心不进行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申请,存在10年的山东省泰山小动物保护中心将被撤销登记。
据悉,2018年11月1日山东省民政厅作出“限期停止活动3个月”行政处罚决定后,该中心依然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募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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