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杨健)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山东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供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参照使用。示范文本涉及了逾期收房物业费谁付、公共部位收益如何分配、房屋空置物业费打折等焦点问题。据了解,物业服务中的不少焦点问题在《示范文本》中均有相应表述。对闲置房屋问题,《示范文本》约定,业主在空置房屋时需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物业服务企业就专有部分的养护、维修、管理等事项进行协商,采取措施防止漏水、漏气等事故的发生。《示范文本》同时明确,双方在按约定履行房屋空置手续且空置时限符合规定的,可按规定打折收取物业费。
关于业主普遍关心的公共部位收益问题,《示范文本》明确,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需经过相关业主同意,收益资金归全体业主共有;收益资金在扣除约定比例的管理服务费用后,剩余资金用于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折抵物业公共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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