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府讯12月17日,笔者从区财政局了解到,自2019年4月1日起,各医疗机构将启用新版山东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并于2019年7月1日前,纳入山东省财政票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下文,要求将医疗票据全部纳入财政票据系统进行管理,自2019年4月1日起,取消山东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的记账联,启用新版门诊收费票据,于2019年7月1日前,将全省医疗收费票据的保管、使用、核销、销毁等信息全部纳入山东省财政票据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实现全程跟踪监管。
驻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可结合单位实际,采用直接使用、批量导入或系统对接模式,将医疗收费票据使用信息全部纳入山东省财政票据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提高医疗收费票据监管水平。
(李红霞周荣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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