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或微信小程序“山东微法院”填写立案信息,提交诉状和材料,网上缴费即可实现网上立案。昨天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青岛法院网上立案工作开展情况,介绍网上立案方法、操作流程。记者从市中院了解到,截至12月17日,青岛市两级法院今年网上立案数占立案总数的一半以上。
网上立案数占比54.50%
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按照山东省高院提出的建立“物理零距离、网络全时空、交流无障碍”网上诉讼服务体系要求,扎实推进网上立案工作,截至12月17日,青岛市两级法院共收到网上立案申请37528件,完成网上立案25966件,网上立案数占立案总数的54.50%,在全省排名第二。其中,青岛中院收到网上立案申请1570件,完成网上立案1166件。网上立案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得到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广泛好评。
网上立案是指法院通过网络接收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提交的案件起诉状和相关诉讼材料,并在线审查的一种便民方式。经初步审查后,若材料齐全,法院将与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约定具体的立案接待时间,避免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多次往返。青岛法院积极推进网上立案工作,立案庭工作人员转变传统柜台面对面立案观念,树立“互联网+”的创新意识,从建设智慧法院和解决司法责任制改革难题的高度,切实将网上立案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两种方式轻松立案
据了解,青岛市目前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网上立案,一种是通过电脑登录“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一种是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山东微法院”。对民商事一审、行政、刑事自诉一审案件,网上立案系统可实现诉状自助生成、网上交费(青岛中院现已实现网上交费,明年一季度各区市法院实现网上交费)。网上立案系统可与全国律师事务所信息、身份信息、法人信息等数据库对接,实现身份认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在诉讼服务大厅自助立案、办理诉讼事务、打印文书,目前青岛部分法院实现了将案件材料存入流转柜,由系统向法官等相关人员发送通知。
青岛市两级法院还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网上立案专区,配备电脑、扫描仪等网上立案终端,为人民法庭配齐网上立案设备,确保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法庭诉讼服务站同步运行。
未来扩大网上立案范围
下一步,青岛市两级法院将根据省高院的部署,扩大网上立案范围,逐步实现由目前的民商事一审、行政、刑事自诉一审案件到国家赔偿、执行及二审、申请再审、申诉等各类别案件全覆盖;健全完善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实现网上材料提交、审查、流转全程留痕;拓展管辖异议申请、保全申请、网上送达等线上功能,为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电子诉讼服务。
本版撰稿 记者 樊蓉 通讯员 时满鑫朱本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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