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等相关要求,对“山东禾宝药业有限公司中药制剂研发及应用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药制剂研发及应用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禾宝药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莱芜市莱城工业区口镇医药产业园16号
项目投资: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7%
建设内容:租赁莱芜医药产业园16号楼已建4层建筑作为生产、办公场所,租赁建筑面积8571.76m 2。建设内容主要为厂房分隔、设备安装及其他配套设施。
项目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为:胶囊1亿粒/年、口服液50万支/年、颗粒剂200万袋/年、片剂1000万片/年、丸剂100万袋/年。
项目劳动定员40人,年工作时间252天,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8h。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中药提取过程产生的中药异味、工艺环节(粉碎、过筛、制粒干燥等)产生的粉尘和实验室废气。
中药异味主要产生于药渣排渣、冷却工序,中药提取过程少量不凝气中带出的异味,间歇产生,通过车间排气扇引风无组织排出。
浸膏块粉碎粉尘经设备自带捕尘袋收集净化后于15m排气筒P3排放;蔗糖粉碎机自带捕尘袋,未被截留的粉尘被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振动筛上方设有集气罩,集气罩收集的粉尘通过管道于15m排气筒P3排放;沸腾干燥机自带捕尘袋,未被捕集截留的粉尘通过管道于15m排气筒P2排放;片剂包衣机环节产生的粉尘通过管道收集后于15m排气筒P1排放。有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10mg/m 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3.5kg/h)。
中药制剂在称量配料、总混、投料、放料、包装等环节会产生少量粉尘,先后经自然沉降、车间净化系统三级过滤系统净化后通过车间夹层空调排风口无组织排放,粉尘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产生总量为18227.573t/a,其中:生产废水产生量为17799.173t/a,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28.4t/a。生产废水主要包括:蒸汽冷凝水、设备清洗废水、拖把(抹布)清洗废水、口服液洗瓶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真空泵排污水、纯水机/软水系统产生的浓水、实验室废水等。
项目废水经园内污水管网收集至产业园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然后排入口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龙马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龙马河。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其噪声级(单机)一般在70—90dB(A)之间,生产设备主要布置于室内,经采取减振、隔音、消声等降噪措施后,预测各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为废包装材料、废药渣、静置沉淀物、吸尘器收集粉尘、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外售处理;废药渣、静置沉淀物委托产业园处理;吸尘器收集粉尘回用或环卫部门清运;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利用。
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实验室固废,集中收集后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袋装后定点放置,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项目选址比较合理,项目建设满足环境容量要求。生产废水全部实现了资源化利用。项目对污染物采用严格的治理措施,措施成熟可靠,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贯彻了清洁生产的思路,产生的工业固废全部妥善处置,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理念。
综上所述,项目实施后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本次评价认为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您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包括环境空气、声环境、地表水等?
(2)您认为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3)您认为项目建成后对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产生什么影响?
(4)您对该工程建成后的环境改变是否接受?
(5)对当地经济发展是否有促进作用?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咨询或口头向工作人员提出建议;
(2)将书面意见以信函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主要方式
自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同时,我公司将在评价期间在项目建设影响范围内及周边地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望公众积极参与。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禾宝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灏
联系电话:13606376105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赛飞特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工
联系电话:0532—80993099
建设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设计单位、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本项目公示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由建设单位负责。山东禾宝药业有限公司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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