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明确七类特困家庭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申领求职创业补贴。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低保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前六种情形,需要民政、残联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身份认定证明。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为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其他人员补贴标准为6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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