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4室的房子被改成7室 记者李尚隆 摄
今年11月,大学毕业没多久的小李在济南群康佳园小区租了某7室房子中的一间,没成想住了一个月,总遇到没水没电的情况。咨询租赁公司后得知需缴纳物业费,但令她接受不了的是,物业费每平方米要7元。
对此,该小区物业公司表示,物业费是2元,另外5元是收取租赁公司的管理费,“他们擅自把4室房子改成7室租赁,有安全隐患还拒绝整改,收管理费主要是为了督促他们整改。”山东筑尚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则表示,他们所持户型都进行了改造,唯独该小区收取高昂费用,“租户不满意的话,我们可以帮忙调换别的小区的类似房间。”
租户遭遇:
每平方米要7元“天价”物业费
小李在花园路附近工作,为图方便,今年11月,她准备在单位附近租间房子。“当时从网上也对比了好几家,觉得群康佳园的这间房子还挺合适。”小李说,“筑尚公司”的工作人员带她看了房,“就是厨房改的房间,不过价格优惠,我就先交了押金。”
11月16日,小李来到位于高新万达附近的山东筑尚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当时我还问到了物业费,他说得我自己交,一个月也就四五十元。”小李“放心”地签订合同,补交费用,当晚便入住了。“第二天就停水了,租赁公司说交了暖气费才行,交完暖气费还是没水,又让交物业费,一问得7块钱一平方米,我这20多平方米的屋子一个月得200多块钱。我问他们咋那么高,他说因为这里是高档公寓。”
小李说,她随即到楼下物业公司询问,得知这每平方米7元钱的物业费其实是包括了5元的管理费,“管理费是向租赁公司收的,不该跟我们要啊。”除此之外,同样租住在该房间的其他租户表示,他们还遭遇了“限水、限电、暖气不热”的问题,“充费有上限,一次交上50块钱,我们几天就用完了,经常面临停水停电。”说着他拎出一个大水桶表示,近期他每天都会从附近提上一桶水回来,就是为了应付临时停水的问题,“暖气费我们也交了,家里到现在也不热。物业公司和租赁公司也都找了,都没用。”
记者注意到,小李所租住的房子共有7个房间,每间门前用“A、B、C”等字母标注。在租赁合同上,房屋面积也用字母代替。据该租赁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房屋房产证面积共计160余平方米,“不光我们,很多租赁公司都有做隔断,改变户型的情况。据我了解,在山东还没有明确要求不能隔断出租。”
物业回应:
其中5元是管理费是为督促租赁公司整改
“物业费是2块钱,另外5块钱主要是针对租赁公司收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这是职工宿舍楼,按说是不允许中介公司作为公寓出租的。而该中介公司除出租外,还擅自把4室的房间改成了7室,“连厨房都改成了卧室,里面还有燃气管道,多危险啊。”
该工作人员称,他们曾多次就此问题联系租赁公司,希望对方进行整改,把房子恢复原貌,对方只是口头答应,但均未整改,“我们这才会多收取5块钱的管理费,主要目的还是为了让他整改,整改以后我们还是按每平方米2块钱收费。”
对于小李与其他租户提到的暖气不热问题,她表示早已为租户供暖,但租赁公司目前仍拖欠着暖气费,“暖气要是不热可以安排人过去看看,不过这跟中介擅自做了隔断肯定也有关系。像小李的房间原来就是厨房,本身就是没有地暖的。”
至于其他租户提到的限水限电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也是为了让租赁公司尽快出面解决问题而采取的措施,“但是考虑到租户的生活,我们也一直在陆续给租户提供服务,没有停水停电。”
租赁公司:
所持户型都进行了改造唯独该小区“高收费”
12日下午,山东筑尚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在签订合同时,他们已经给租客说明物业费需要对方自行承担,“这个在合同里都有体现的”。对于业主反映签订合同时租赁公司未明确告知物业费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签订合同时的确未明确告知具体物业费,“物业费都是物业定的,各个地方都不一样。”
对于物业所说更改户型存在安全隐患一事,他表示该房间的厨房已经改成房间,无法使用煤气,除使用水电外不存在其他安全隐患,“我们在很多小区都有房子,都是做了隔断改了户型的。”该负责人还表示,小李所住的房间并非厨房,而是“带厨房的餐厅”。记者看到,小李卧室一墙之隔的小房间,有燃气管道、燃气表以及水池。
随后,该公司一朱姓经理表示,对于7元钱的“物业费”他已经与物业协调多次,但都没协调成功,“今年下半年的物业费我就是按这个价垫付的,到了明年开始还得由租户来承担这部分费用。”而对于物业所称要求整改回4室一事,他表示可以整改,但需物业公司退还下半年已经交了的这部分管理费,共计6000余元,“就是这个原因,协调多次一直协调不下来。”
对于租户提出的要求,朱经理称,如要退房,租户需要依照合同赔付相关违约金;如不退房,则需按照合同继续执行,每月按7元钱的“物业费”缴纳给物业,“毕竟这个价钱是物业定的,钱也不是交给我。暖气费的问题,也不是我们不交,而是物业要求和物业费一起交,可租户到现在还没交物业费。”除此之外,朱经理表示,如租户实在不满意,他也可以帮着把租户协调到附近小区类似面积的房间,“别的地方物业费一个月就几十块钱,就这个小区特别。”
●谁是谁非?
法规说话:原始设计居住房间不得分割、搭建后出租
记者在济南市人民政府网查询到,今年11月29日,市政府办公厅刚刚发布的《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供人居住,不得改造后出租供人居住。租赁住房改造不得破坏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不得私自改变配电设施,不得将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割、搭建后出租,或按床位出租。责任单位为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各区县政府。
律师说法:隐瞒过高物业费合同或无效
对此,山东博睿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西文表示,该租赁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存在问题,应该明确告知租房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户型面积等信息,“隐瞒过高物业费的情况,有可能导致该合同无效或可被撤销的情况。业主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对于业主所提出的解除合同的要求,他认为是合理的。
黄西文表示,物业公司收取的5元管理费是否合理,需要看双方合同约定。
黄西文认为,租赁公司为了获取利润,违规改造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当恢复原貌。对于业主的合理要求,应当拿出积极态度协调解决,“协调更换房间也需业主同意,如不同意理应退费。”
同时,有业内人士表示,治理市场上普遍存在的租房市场乱象,应当多部门联动,不能只靠某个单一部门。黄西文也建议,上述的相关部门针对租房乱象应当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对类似私自改造住房结构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让租赁市场更加规范,也让消费者的权益更能得到保障。
(记者李尚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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