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我们迎来了第七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山东省公安厅、网信办、文明办、教育厅、司法厅、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团省委决定,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省联合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以提升全社会交通文明程度,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本报记者冯磊吴荣欣
部门协同共享共治
据介绍,“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期间,山东省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与本部门重点工作有机结合。
公安交警部门结合开展百日攻坚和严整严治酒驾醉驾等集中行动,将交通安全针对性宣传融入执法管理服务等环节、岗位。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应急管理(安全监管)部门将结合道路运输事故查处情况,及时公布一批事故调查报告,曝光涉及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和人员处理情况,警钟长鸣,在全社会形成震慑力。
网信部门指导加强文明交通正能量、交通安全公益广告互联网传播,积极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尚。文明办将文明守法出行宣传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评比相结合,营造文明交通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氛围。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主题班会等活动,遵循教育规律和少年儿童成长规律开展知识普及。司法行政部门要将主题活动纳入“12·4”国家宪法日和首个“宪法宣传周”、全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规划,协调指导专兼职宣讲力量、志愿者围绕主题开展普法宣讲活动。共青团组织发动青年志愿者和大专院校学生,壮大交通志愿者队伍,实施和培育交通志愿服务项目和组织,用好统一发放的主题宣传品,开展交通安全志愿劝导服务、知识技能普及活动。
结合实际开展活动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期间,全省各地将结合本地实际,紧紧围绕“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主题,提前策划,精心组织开展好“八大活动”。
这八大活动分别是在大中城市重点组织拒绝分心驾驶、交替通行等交通规则大普及;在小城市、乡村重点组织面包车、电动车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大宣讲;在客运企业深入开展“安全带生命带”大检查;在新闻媒体、社交平台开展“小细节关乎大安全”等交通安全知识大传播;在幼儿园、中小学校集中开展“认知盲区”等交通安全自护知识大教育;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开展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大整治;在社区、农村集中组织开展老年人安全出行细节知识大提示;在大中院校和物流新兴行业开展“细微处见文明”交通安全大倡议。
有关部门要求,要通过“八大活动”的开展,使“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既有浓厚的社会氛围,又有侧重、有深度,合民心、顺民意。
强化教育扩大宣传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期间,全省各地将发挥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平台作用,针对不同受众群体,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社会化宣传活动。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客货运输企业大宣讲活动,组织安全应急演练;教育行政、公安部门组织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作品评选、少年交警队课外实践活动,开展对校车驾驶人及运营企业安全知识讲座;文明办、共青团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倡导文明礼让、从细节着手、摒弃交通陋习的安全理念。网信办、公安通过各大网络媒体平台,开展“最美驾驶人”“文明交通之星”评选,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行为和驾驶人。司法、公安部门利用“全国宪法日”时机,广泛宣贯《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重点内容和出台的意义,倡导全社会协同共治,推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社会化进程。
同时,全省将围绕“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充分运用媒体平台、宣传阵地,策划专题专栏,形成交通安全宣传月。联合本地广播、电视、新闻门户网站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利用现场连线报道、各类媒体直播推送等形式,展示交通安全社会协同共治取得的进步,提升主题宣传的影响力、感召力、传播力。充分发挥网络移动终端的传播优势,打造“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的多终端传播矩阵,做到直抵受众、精准传播。
新闻推荐
本报讯(梁小英)11月26日上午,京沪高速因大雾实施交通管制,京沪高速鲁冀收费站暂时封闭。上午10点左右,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支...
山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山东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