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7日讯(记者吕增霞)11月26日上午,市司法局邀请局社会监督员、山东汇佳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忠波,山东鲁深发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吴俊岭、副总经理李小兵到局座谈司法行政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问题,共同商定助推民营企业发展六大举措。
开展“法律进民企”宣讲活动。组织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以“菜单式普法、点单式服务”模式,赴民营企业开展“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法律宣讲活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法治研讨、集中轮训等形式,向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推介法律服务功能,解读与民营企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积极培育企业法治文化。
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民营企业功能。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专职人民调解员为主要成员,在市县乡分别成立“三级”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依托市县乡“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站,实现“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转办”,降低民营企业寻求法律服务的成本。加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接听队伍专业化建设,推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请代理、办公证、求法援、找调解、寻鉴定等与民营企业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在网络平台一站式办理。
组织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服务民营企业。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百家成长型民营企业法律体检”专项活动,在2018年底前为全市重点民营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法治体检,将法律保护关口前移,帮助民营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探索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进一步完善公司律师参与民营企业经营、决策、论证等工作机制和平台。
拓展创新公证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监督指导公证机构认真办理企业并购、招标投标、知识产权、拍卖、提存、抵押等公证业务,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贷款的公证服务力度,规范交易行为,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民营企业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试点,争创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示范机构。
建立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加强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排查,将民营企业矛盾纠纷作为重点,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开展调处,定纷止争。在市人民调解中心组建商事、劳动争议人民调解组织,指导各县区人民调解中心成立相应组织;指导各县区司法局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成立人民调解组织,选聘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进驻企业或建立调解联系点,及时调解矛盾纠纷。
做好民营企业员工法律援助工作。对民营企业农民工和困难员工提出的法律援助,要开辟绿色通道,实现零门槛全覆盖。积极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民营企业,为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营造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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