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5日讯(记者徐文君)25日,记者从市特检所获悉,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园周边安全治理的通知》要求和市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工作,有效遏制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市教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成立督查组,从安监、教育、公安、住建、食药、质监、工商、城管等部门抽调人员在全市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按照行动要求,市质监局从市特检所抽调业务精、能力强的专业人员参加了此次行动。
据了解,排查治理重点包括学校周边燃气安全集中整治,严禁高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和通风不良的场所违规储存、使用液化石油气,严禁液化石油气瓶组与燃气燃烧器具在同一房间内。严格落实燃气经营许可制,加强对液化石油气瓶组与燃气燃烧器具的质量检查,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气瓶、灶具流入市场。通过此次整治,及时消除校园周边各类安全隐患,为广大师生创造了安全、卫生、和谐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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