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11月26日讯 (记者丁国彬)25日上午,一辆大排量摩托车从济广高速长清收费站驶出时,被民警拦下。经检查,该驾驶员相关证件齐全,因从孝里收费站进入高速公路骑行了10余公里,违反了《山东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民警对其进行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当天上午10点多,在济广高速长清收费站例行检查的民警,发现从收费站内驶出一辆白色大排量的宝马摩托车,随即将其拦下。一男性驾驶员称自己是从菏泽骑摩托车来的,到济南会见“摩友”。“我想从菏泽进入高速公路,到了收费站却被工作人员拦下,于是我就转向国道行驶。”男子一直骑行到长清孝里收费站时,见没有人拦截,就上了高速公路,却没想到在长清收费站下高速时被民警拦下。对于民警的处罚,男子并不认同,他认为交通安全法并无规定不允许摩托车上高速,且在孝里收费站进入高速公路的时候,收费员并没有阻拦他,因此并没有违法。
对此,民警表示,全国各省高速公路有各自不同的道路特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条,各省可以依照不同路况出台相应的管理规定。其他省份或许存在允许摩托车等车辆驶入高速公路的规定,那是因为他们的高速公路收费站设有摩托车等车辆的取卡缴费设施,而据《山东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禁止摩托车等设计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如果想骑摩托车上高速,出发前可以搜索一下当地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明了后再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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