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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卖? 一套二手房出现多“业主”房款都交了房主不见了

来源:沂蒙晚报 2018-10-26 16:02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10月25日讯 (记者赵泽军)“通过中介买了一套房,三方合同已签,首付房款也交了,仅剩下办理过户手续,交纳剩余房款了,没想到房主却‘一房多卖’,还玩起了‘失踪’,我们现在联系不到房主,太急人了。”25日,家住市区的严女士拨打热线,反映了自己的遭遇。

据严女士介绍,之前为了孩子上学需要,她和家人商量打算在北城新区购买一套房子。2017年10月12日,她通过位于市区通达路上的鲁盟地产房屋中介看中了北城开元花半里小区一套129.8平方米的房子,“当天双方商量好价格及付费方式后,我们就签订了三方的买卖合同,我还支付了5万元保证金。”

严女士告诉沂蒙晚报记者,他们协商的房子价格是130万元,由于该房还未办房产证,三方约定她先付50万元作为首付,房主交付钥匙,剩余80万元待房产证下来,办完转让手续时一次性付清。“当时我们就问过房子以及房产证的情况,对方称房子刚交房不久,没有任何问题,小区正一栋栋办理房产证。签订合同后,中介要求3天之内就要将50万元首付款打给房主,不然有违约金,接着我们就通过转账的方式支付了,而且过了没几天,我们还按照要求支付了1.45万元的中介费。”

“毕竟是初次买二手房,我们也不是太懂,所有的手续都是中介帮忙办理的。”严女士说,交纳首付后,房主将房子钥匙交给了她。“房子交付后,本来想装修的,后来发现怀孕了,加上第一个孩子也还小,就一直没有装修,没有想到购买时房子已经卖给了别人。”严女士告诉记者,最初他们并不知情,今年8月份,她接到楼下电话询问家里是否有装修的,经常听到有“咚”“咚”的响声,“当时应该有人去了,但我们也没在意,后来想着确实要装修了,就打算找设计师过去看看。”

严女士告诉记者,半个月前,她带着设计师过去准备量房子,突然发现房门打不开了,不但被人换了锁,而且里面的部分墙体也被砸了。“后来我去找人家,一问才知道该房被卖了好多次。当时我询问到底怎么回事,该准备装修的住户说该套房子他是今年8月份全款买的,而且还告诉我购买该套房的光他知道的就有三家了,具体的还有没有他也不清楚。省吃俭用好不容易攒钱换个房子,却出现了这个情况,让谁不着急。”严女士告诉记者,接着她就给房主联系,但电话一直无法打通,“刚开始我以为是电话换了,后来我们多方联系,包括到其家里找,都无法联系到房主,我们就报了警。”“所有的手续都是通过中介办理的,他们说没有问题我们才购买的,现在5万元的保证金还在中介那里,而且中介费我们也付了,现在却出现这个情况。”严女士告诉记者,“多次跟中介沟通,他们却不管,让我们自己解决,这也太不像话了。”

中介

将积极配合,惩治不诚信房主

记者根据严女士提供的号码拨打房主赵先生的电话,多次拨打,均无法接通。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房产中介负责此项业务的冯姓工作人员,“我们也很头疼,从事房屋中介这么多年了,我们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个情况。我们也多次联系房主,包括去他开店的地方去找,都没有找到,店都关门了。”

该工作人员称,由于该房子当时签订合同时不能办理房产证,所以合同约定是协议付款。“当时该房主出售时,我们到小区和物业上调查过,包括售房合同和身份证,确实没有出售过。作为房产中介,我们主要起为双方牵线作用,而且现在社会都讲究诚信,我们没有想到该房主却想着坑人,后来又将房子卖给了别人。”该工作人员说,他们想了很多办法,都没有找到房主,“‘一房多卖’,这本身就是诈骗。目前无法联系到房主,我们也很着急,我们已经跟领导汇报了,将积极配合。同时,对于客户支付的保证金,可随时支取。”

随后,记者将该情况向该房产中介公司进行了反映。“该情况我们核实过,当时出售给该客户时,该房子是没有出售过的。‘一房多卖’是房东的个人行为,我们也跟客户说了,希望她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惩治不诚信房主,我们将积极配合。如果是由于我们公司犯了错误导致‘一房多卖’,或者知道该房子已出售还去卖,客户可以起诉我们。”对此,该中介公司法务部工作人员回复说。

律师说法

一房多卖涉嫌合同诈骗

记者了解到,目前严女士和部分买主已报案,希望用法律手段讨回公道。

对此,本报律师团主要组成单位、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表示,卖方的行为已突破法律底线,毫无契约精神。“根据相关规定,在双方买卖中,中介主要起居间媒介作用,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买卖双方来接触;但如果明知房主是一房多卖,或者知道该房子已出售还去卖,中介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该房主如果一房多卖,将涉嫌合同诈骗。”

对卖家的这种行为,将如何处理?彭海说,首先,从民事法律角度,如果各买受人与卖家订立的合同并未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均属有效。各买受人可诉诸法院,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或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差价损失在内的全部违约责任。其次,如果卖家一房数卖,并无实际履行的意愿和可能,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他通过合同方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大额财物,涉嫌“合同诈骗”。“无论刑事或民事法律责任,出现这种情况,买受人都应当及时向司法机关举报、控告或提起诉讼,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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