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安厅日前公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扎实推进“一次办好”的通知》中明确,9类情形可由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坚决清理废除各类循环证明、奇葩证明等不必要材料。
根据规定,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由公安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主要包括下列9类情形: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注销户口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被拐儿童身份证明;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非正常死亡证明;临时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的其他情形。
山东省公安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站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高度,将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深入推进“一次办好”作为提升公安工作管理服务质量、展示公安队伍形象的一项重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基层派出所要积极适应新时代公安工作新要求,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和工作作风,积极为社会提供出具证明服务,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据新华社
新闻推荐
□本报记者崔葳通讯员孙营金秋十月,阳光温馨,白云飘逸,遍地金黄。10月19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水利职业院校“鲁...
山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山东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