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已于9月7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行动方案》提出,2018年9月底前,全省范围内社会投资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从项目立项(获得土地)到竣工验收的审批时间,累计不超过45个工作日(依法公示、评审、听证、招投标等时间不计算在内);2018年12月底前,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记者李雨
优化审批流程,并联审批
从原来的180天到将来的45天,山东省将采取哪些改革措施呢?最重要的是优化审批流程。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项目确立、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在此基础上细化审批流程。按照四个审批阶段,明确审批主流程和办理时限。完善用地手续、各类评估评价、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
推行并联审批。实行规划方案联审、施工图联审(含消防、人防、防雷设计审查及水电气暖等)、联合测绘(含房产测绘、规划核实测量、土地复核验收测绘等)、联合验收(包括住建、规划、国土、消防、人防等验收)。
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不再审核设计方案
在审批流程方面,取消资金到位证明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备案等事项。对于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不再进行设计方案审核。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价事项,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竣工结算文件不再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条件。
推行项目模拟审批,相关审批部门在土地出让前期阶段提前介入,提前审核项目资料,出具模拟审批意见,土地出让后转入正式审批。在土地出让前已实行项目确立,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由核准改为备案。设计方案审查只审查规划条件、建设条件及相关技术规定确定的规划控制要求,不再审查建筑内部平面及剖面。
实行容缺受理。在项目立项、规划许可、评估评审等事项中推行容缺受理;待条件完备后,按程序转换为正式审批意见。带设计方案出让的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图审查可同步受理、依次发证。已实施区域评估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评估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施工许可现场踏勘条件,可实行告知承诺。
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
完善的审批体系是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功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障。对此,山东省提出审批体系主要包括“六个一”,,即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站办理各类专营手续、一个系统集中统一管理、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将涉及的项目审批、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备案评估等全部纳入审批大厅受理和监管。在国家和地方现有信息平台基础上,整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覆盖各部门和市、县、区、乡镇(街道)各层级。通过系统,加强对地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在一窗受理上,整合各部门、各单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设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建立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由一事跑多窗改为一窗办多事,变多头受理为一窗受理,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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