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山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提出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工作,实现所有涉农村(居)全覆盖,并确保全省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清产核资,2020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均比中央要求提前一年完成任务。
根据《方案》,山东省将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对乡镇(街道)、村(居)、组农民集体所有的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同时,要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清产核资结果要向全体成员公示。
此外,山东省还将开发建设全省统一的农村集体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对集体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逐步实现与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并网融合。
(据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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