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诬陷我偷东西,我就想教训教训他。”为琐事,77岁的姜老汉在养老院房间内,用铁棒将60岁的室友活活打死。法院判姜老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老汉被街道送到养老院
77岁的姜老汉是山东人,后来迁到辽宁大连市甘井子区居住,因为一个人生活无房,2004年,社区为他办理了低保,还让他享受了廉租房待遇。2010年,社区又为姜老汉办理了三无老人补助。实际上,姜老汉曾在山东结过婚,还育有子女,但由于姜老汉未尽抚养义务,街道也没有办法联系上姜老汉的子女。2017年社区为此取消了姜老汉的三无老人补助,但他继续享受低保和廉租房住房补助。
2017年8月,街道把姜老汉送到了位于甘井子区工兴路的颐和养老公寓,养老费用姜老汉的补助支付。
77岁老汉打死60岁室友
在养老院,姜老汉被安排和60岁的刘某住在一个房间。刘某孤身一个人,2017年9月底,兄弟姐妹凑钱将他送入颐和养老院。2017年11月5日晚上10时许,护工查房时,听见姜老汉房间里有动静,发现姜老汉正在殴打刘某,护工赶紧去找护理员。两三分钟后,护工和护理员一同返回,此时刘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而姜老汉坐在门口的椅子上。刘某因伤重不治身亡。法医鉴定,刘某头面部、胸部、双上肢及双下肢损伤符合钝器打击形成,致颅骨骨折、硬脑膜下血肿、脑挫裂伤,因颅脑损伤死亡。
护工回忆,刘某曾说自己的衣服被姜老汉拿走了,姜老汉不承认。护工在姜老汉处找到了刘某的衣服,姜老汉说刘某诬陷他。而姜老汉称,刘某诬陷他偷东西,他找对方理论时,刘某又用家人刺激自己,“我就想教训教训他。”2017年11月5日下午,姜老汉捡了根铁棍,随后藏在了床下。当晚10时许,姜老汉趁刘某睡着了,从床下掏出铁棍朝刘某身上一顿乱打……
法庭判决
犯故意伤害罪被判15年
2017年11月6日,姜老汉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4日被逮捕。2018年5月8日,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对姜老汉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姜老汉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破坏了社会治安秩序,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姜老汉被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到案后亦供认其罪行,系自首,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姜老汉犯罪时已满七十五周岁,且系初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姜老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原标题:养老院内60岁老人因琐事被77岁室友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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