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8月15日电 山东省人社厅、山东省教育厅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岗位管理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与高等学校发展相适应的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创新高等学校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制度,并提高高校专业技术高级岗位设置比例。
意见要求,对高等学校岗位总量实行动态调整,不再与人员控制总量硬性挂钩。高等学校岗位总量以学校近3个学年度全日制在校标准学生数为基数,按照有利于高等学校发展的生员比(标准学生数与教职工总量之比)计算岗位总量。
意见提出,提高高等学校专业技术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教师正高级岗位设置比例上限由14%提高至20%;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教师正高级岗位设置比例上限由11%提高至15%;普通本科学校教师正高级岗位设置比例上限由9%提高至10%;高等职业院校、高等专科学校和技师学院教师正高级岗位设置比例上限由6%提高至8%。
山东还明确建立高等学校岗位设置激励机制。对入选国家“一流大学”建设名单的高等学校,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科研对高层次人才需要,允许高校自主设置岗位结构比例、自主设置岗位标准、自主决定聘用人员。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名单的高等学校教师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可统筹使用,专业技术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在山东相关规定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新闻推荐
8月18日、19日,山东书城·百工坊将为大家带来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泰山皮影戏欣赏活动,现场表演《武松打虎新传》...
山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山东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