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保险正式推向全国 制图/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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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遇冷
“以房养老”试点4年
仅有98户家庭139位老人投保
早在2013年,国务院就提出鼓励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2014年7月,原保监会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正式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2016年7月,原保监会决定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的部分地级市,试点期间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
从试点情况来看,业务开展并不理想。截至今年6月底,只有一家保险公司开展了相关业务,共有98户家庭139位老人完成承保手续。
对此,普通老百姓对“以房养老”这件事是怎么看的呢?接受央视采访的上海市民表示:“我跟儿子、孙女住在一起,我的房子如果抵押给银行,儿子住什么房子,这个事情很复杂。”
而另一位淮安市民则表示:“我愿意把房子留给小孩。”他说:“小孩(住)在学区房便于上学,或者是给小孩带来方便,这都是做父母的心愿。”
“在中国‘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影响下,一些人难以接受‘以房养老\’。”南开大学金融学院教授朱铭来说,很多老人也难以接受自己辛苦一辈子挣来的房子未来成为别人的。
“60岁以前按揭买房,60岁以后抵押房子养老,百年之后,什么都没留下”,成了不少人对于“以房养老”的直观感受。
对保险公司来说,这个业务涉及房地产、金融、财税、司法等多个领域,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尤其是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政策基础较为薄弱,业务流程管理和风险管控难度较大,难以盈利。
老人试水
拿北京三居室投保后
每月从保险公司领取9000多元
2014年7月起,北京、上海、广州、武汉作为“以房养老”第一批试点城市后不久,北京的康先生就第一个报了名。康先生住在北京市北五环边上的一个小区,报名参与“以房养老”那年,康先生69岁。由于女儿不幸去世,家里只剩下了康先生和老伴相依为命。老两口每个月的退休金加起来有7000多块钱。虽然不愁吃喝,但康先生总觉得手头有点紧。
康先生告诉记者:“最大的困难,用俗话说就是罗锅上山——钱紧,钱不充裕,很多事情不能办。”他解释说:“吃不了多少钱,实际剩下的钱我们就是给医院准备的,因为老了嘛,谁都会有个病什么的。你病就得花钱,小病少花,大病多花。”
康先生老两口,最大一笔财产就是这套三居室的房子。2014年的时候,这套房子评估为305万。随后,保险公司推出了“以房养老”的保险产品,两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了合约。根据合约,康先生和老伴儿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每月可以从保险公司领取9000多元,而且他们还可以继续住在自己的房子里。
康先生说:“确实是真金白银地给我钱,而且让我继续住在这儿,不去奔波住到你老去为止,这个条件多好,是不是?”在康先生的眼中,“以房养老”这事是值得做的。老两口算了一笔账,投保“以房养老”之后,每月的收入从7000多元增加到了16000元,如果这家老两口住到了养老院,按照规定,抵押出去的房子还可以出租,每月也有5000多元的租金收入。在康先生看来,“以房养老”能够彻底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是否划算?
参与“以房养老”保险
老人每月能获得一笔养老金
就在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后不久,浙江首单“以房养老”保险产品7日落地杭州,保险客户陆先生夫妇从杭州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手中领到了第一笔养老保险金。
事实上,“以房养老”保险并不是通常所见的保险产品,而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简而言之,就是房屋所有人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然后每个月从保险公司领一笔养老金,待所有人去世后,保险公司再处置房子,并扣除相关费用,房子抵押并不影响居住。
这种模式下,那些收入较低,但名下住房价值较高的老人每月都能获得一笔养老金,从而改善老年生活。
据提供该保险产品的公司负责人介绍,目前产品主要优先孤寡失独老人、低收入家庭、高龄老年群体投保。“老年人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时,双方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金额,以抵押房产的评估值为基础,同时考虑房屋折旧、预期增值、预期的老年人平均生存年限等,金额一经确定,不能变更。”
这个看似“旱涝保收”的险种,究竟是否划算?业内人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假如投保人房产的估值计算为100万元,那么60周岁的男性投保人每年需缴纳2544元保费,直至86周岁,每月到手的基本养老保险金额为2514元。
同样条件的女性投保人,两项金额相对较低,分别为年缴保费1622元和每月到手基本养老保险金额2082元。
投保人陆先生表示,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他和老伴每月合计可以拿到大约6000元。加上退休金,每月总共可以拿到一万元左右,生活质量肯定大不一样。
障碍在哪?
专家称要激活这个市场
首先要将服务模式标准化提高其可信度
在央视发起的一项调查中,绝对不选择“以房养老”的被调查者比例达到了71%,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们绝对不选择这种方式养老呢?根据调查结果,10%被调查者的选择是养儿防老,这部分群体认为“养儿防老比较好,房子可以留给后人”;3%被调查者认为“所有权不完整不好操作”;1%被调查者认为,“子女反对容易引发家庭矛盾”;64%被调查者认为:“收益不划算,感觉一辈子白辛苦了”;其余被调查者认为,形式条款太复杂不太容易理解、怕吃亏。
对此,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杨建华认为,“以房养老”本身是一个很好的尝试。它可以作为当下养老市场的一个补充方法。
针对推广中所面临的问题,杨建华表示,激活“以房养老”保险市场,首先要将“以房养老”的服务模式标准化和精细化,提高其可信度;同时,做好信誉背书,有力保障老年人和保险机构的相关权益。
银保监会在此次通知中特别强调,保险机构要做好金融市场、房地产市场等综合研判,加强“以房养老”保险的风险防范。在业内人士看来,“以房养老”涉及保险、房产、信贷等多个金融环节,因此,在监管方面离不开政府各部门的通力管理。
在举措上,法律专家蔡湘南建议,当前应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以应对在开展保险业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长寿风险和利率风险。同时,还要管控好房地产市场波动风险和房产处置风险,建立规范有序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市场。
另外,为了更好地激发市场需求,一些业内人士建议,在向全国推广的过程中,可以考虑逐步扩大抵押房产的范围,将其他类型的不动产,如商业类的房产、共有产权住房、农村宅基地房产等列入抵押范围,以便解决更多老年人的收入问题。
本组稿件综合新华社、央视、人民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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