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7月19日讯 (记者赵璐)济南市环保局官方微信19日公布多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山东鸿发森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不同环境问题连收3份行政处罚。
山东鸿发森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位于市中区大涧沟(103省道西侧),今年5月7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按照规定和监测规范设置采样孔和监测平台,且在规定时限内未要求陈述和申辩,被处以罚款2万元。同一天,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还发现,该单位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被处以罚款1万元。当天,执法人员同时发现,该单位盛放危险废物的容器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该单位又收到一张1万元“环保罚单”。
在19日市环保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济南皇冠油墨有限公司、山东泰诺置业有限公司、济南秋阳置业有限公司也因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被罚。其中,5月10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济南皇冠油墨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产生含挥发性有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决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2万元。5月29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山东泰诺置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祥泰城三期A2地块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按照法律法规处以罚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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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山东打出“组合拳”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处分处罚没商量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对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山东提出,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干扰环境监测活动的行为,将依纪依法进行处分处理,并内部通报。对情形严重、影响恶劣的,应当公开通报。并且,环境监测机构将按照环境监测干预留痕和记录的有关规定,制定并严格落实干预留痕和记录制度,确保对不当干预行为全程留痕、依法提取、介质存储、归档备查。相关人员要如实记录和保存党政领导干部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干预环境监测的批示、函文、口头意见或暗示等信息,对不如实记录或隐瞒不报不当干预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和警告。
为了严厉惩处弄虚作假行为,《方案》提出,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或参与弄虚作假的,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公安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从事环境监测设施维护、运营的人员有实施或参与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等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
据了解,排污单位若存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将由环境保护部门、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若强令、指使、授意、默许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将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对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环境保护部门将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在联合惩戒方面,山东提出,各级环保部门应将依法处罚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企业、机构和个人信息向社会公开,通过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在省环保厅官方网站及时发布,依法纳入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相关责任人受处理影响期内不得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 (记者赵樱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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