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培训现场。为贯彻落实卫生部《血站管理办法》、《脐带血临床采集供应的技术管理规范》和《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设置管理规范》等一系列文件精神,以加强医疗机构脐带血采集、供应和使用管理,规范脐血采集,实行全省医疗机构脐带血采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障脐带血采集质量和母婴安全。6月23日,“山东省2018年第三期(济宁)脐带血采集人员培训班”在运河宾馆举行。
会上,省医学会领导强调了脐带血采集人员考取《山东省脐带血采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的重要性并指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定点协作医院要提高对脐带血采集工作的认识,严格规范采集储存秩序,不断提高采集安全及质量,建立脐带血临床采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准入制度,规范对脐带血供者评估、筛查和采集,严禁非法采集脐带血造血干细胞的各种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脐带血临床采集和管理,确保母婴安全。
2013年,山东省卫生厅(现为省卫生计生委)下发《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脐带血临床采集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只能向由国家卫生计生委批准设置,具备《血站执业许可证》的山东省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采集、提供脐带血”。“脐带血采集医疗机构必须为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二级以上妇产医院、妇幼保健院或综合医院,同时应符合《山东省脐带血采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经市卫生计生委审核、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并与山东省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签订协议后,方可开展脐带血临床采集工作。”
本次参加会议的人员包括济宁市各级医疗机构妇产科主任、医师、护士长、护士及助产士。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脐带血临床应用及研究进展、脐带血采集法律法规、脐带血采集标准操作及脐带血采集质量控制点等。
专题汇报环节,山东省脐血库医学中心工作人员针对《脐带血的临床应用与未来前景》做了相关汇报,并详细介绍了山东省脐血库开展的“火种工程”及公共库等有助于提高血液病患者配型、移植成功几率的公益举措。山东省脐血库资深讲师讲述了《脐带血相关政策法规》及《脐带血采集技术操作规程》,针对脐带血采集注意事项,为参会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
此次会议主要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定点协作医院的管理层面,进一步统一思想和提高对脐带血采集工作的认识,正确树立对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治疗技术的认识,严格规范采集储存秩序,不断提高采集安全及质量,保障脐带血临床采集及造血干细胞临床治疗的医疗安全。
培训结束后,来自济宁市各县区320余名医护人员进行了脐带血采集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山东省医学会将对考试合格人员颁发《山东省脐带血采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通过本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济宁市脐带血采集管理和技术人员的采集水平,保证母婴安全,使济宁市脐带血临床采集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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