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定的《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日前正式发布,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加强收费管理。
根据办法,高校收费主要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除中外合作办学、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等学费标准由高校自主确定外,其他学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住宿费标准和考试考务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部分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鼓励高校利用社会资源实行产教融合和专业共建,鼓励特色高校及高校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发展,不同层次高校和不同专业的学费标准可以有所不同。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的高校,可以实行弹性学制,按学分收费。学分制收费一般实行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制”计费方式。专业注册学费按学生实际在校就读的学年计收,学分学费按修读课程的学分计收。
(据《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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