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齐静报道
本报济南讯近日,省民政厅公布《2018年山东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到2018年底,山东省养老院管理服务质量类指标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设施改造和设备添置类指标合格率大幅提高,安全隐患进一步消除,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内部管理基本制度全面建立;全省统一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标准与工作制度初步建成,《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养老机构得到普遍执行,养老机构管理与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水平大幅提高。
去年,山东省开始实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对全省2417家应检查养老机构实现走访全覆盖,并对养老机构是否依法取得相应服务资质、是否配备适应服务需要的服务人员、消防安全是否达标等22个大项115个小项进行检查。
实施方案要求,对2017年基础性指标整治后仍未合格的养老机构,市县民政部门要按照“一地一案”“一院一策”的要求,继续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今年10月底前确保所有养老机构基础性指标全部合格,排查发现的所有重大安全隐患全部消除。省民政厅联合公安厅、卫生计生委、质监局、老龄办等部门将于7月份和10月份对各地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情况进行集中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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