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投入5.5亿元加强儿童福利设施建设。目前,山东省已有10万余名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签订《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已有留守儿童活动站、留守儿童之家等4000余处。
山东省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社会散居孤儿省定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0元、720元。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方面,山东省已有10万余名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签订《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强化了家庭监护职责。已有地市在各乡镇(街道)设立关爱工作站,配备1名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干事,在农村留守儿童集中的村(居)、社区设立关爱活动站,配备1名关爱联络员。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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