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面向社会公示,对速度、重量、防火安全等指标修改并强制执行。此次公示的新标准指向生命财产安全,从严强制。
近七成电动车
摇身变成“小摩托”
“人们经常将电动自行车和轻便摩托车混淆,二者的使用范围和路权规则完全不同。”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高延敏说,二者主要通过速度、重量、动力性能等指标来界定。前者属于非机动车,不能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车速和整车重量严格限制。后者属于机动车,需要驾驶资质、车辆号牌等。
工信部调查,实际使用中部分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超过40km/h,重量超过70kg,超标车比例接近七成。记者在北京、山东、广东等地调查发现,大部分电动自行车增加了车长,去掉了脚蹬子,改装了动力系统,摇身变成“小摩托”。
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大、越来越快,不仅严重挤占了车道空间,而且安全隐患重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计,近5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道路交通事故5.62万起,8431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1.11亿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年均上升8.6%和13.5%。
“超标车一旦造成交通事故,在司法实践中往往被判定为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责任也将更大。”郝文建说,保障生命财产安全,迫切需要从严管理电动自行车。
超标电动自行车
实质上属于机动车
新标准公布后,已经存在的超标车今后还能不能上路行驶?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李江平16日对此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将车辆分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两种类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法律、标准,超标电动自行车性能接近摩托车,实质上属于机动车。
驾驶超标电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会带来潜在法律责任风险。比如酒后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会承担和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样的法律责任。
李江平说,由于超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当事人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超标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自己的安全和合法权益,请广大消费者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如果驾驶人想追求骑行速度,请购买摩托车、汽车,并按法律规定注册登记并取得驾驶证,以保障权益不受到侵犯。
新标准落地
避免“简单粗暴”
用新标准衡量,绝大部分存量车超标,百姓家里的车还能否上路?
起草组专家表示,并非存量超标车不能用,而是不能被视为电动自行车,以机动车性能享受非机动车权限。新标准正式实施后,消费者已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标准通过后,从发布到正式实施拟留出半年到1年时间,让企业进行新产品研发、生产线调整和消化库存。”高延敏说,工信部也将推动企业进行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改造,给先进制造更多扶持。
山东大学教授王忠武等专家认为,可通过一定补贴鼓励消费者换购新车,同时完善电池、充电设施等,建立回收体系,加强执法监管和安全意识教育。
据新华社、中新网
新闻推荐
山东出台职校教师提升计划 通过培训等方式,将重点培养一支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
半岛全媒体记者魏海洋报道本报1月16日讯1月16日,半岛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山东省将启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通过职业院校教师全员培训、骨干教师重点培训、青年教...
山东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山东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