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济南1月17日电
记者近日从山东省政府了解到,山东将以节能考核奖惩制度加速推进全省实现绿色发展。从今年起至2023年,山东将每年评选一批节能成绩显著的单位及成果,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
山东省规定,每年将评选不超过5个节能突出贡献单位,给予每个获评单位100万元奖励。评选要求为用能企业须满足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连续2年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当年实现节能量在2万吨标准煤以上;科研机构、节能服务机构须在节能管理、科研、技术推广等方面有重大创新,作出突出贡献,当年实现社会节能量在1万吨标准煤以上。
此外,山东每年还将评选重大节能成果,成果评选要求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节能技术水平居全国领先,推广实施1年以上。其中,节能技术要求年实现节能量5万吨标准煤以上;节能工程项目年实现节能量1.5万吨标准煤以上。每个获评成果将获得1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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