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君屈指算来,我学写小说已有六十年了,始终不成气候,不值得炫耀。但作为一个业余作者,并不羞愧,倒有几分满足和欣慰。在此期间,我除了完成本职工作外,没有虚度时光,利用节假日或空闲时间,坚持业余写作。业余作者好比海边个体垂钓者,钓不到大鱼,也能尝鲜,即使一无所获也泰然处之。作为爱好,自寻其乐而已。没有必要也不想与那些乘船出海打鱼的专业渔民攀比。六十年来,作为个体垂钓者,也小有收获。
我从1956年开始发表小说,作品见于《西藏日报》、《西藏文学》、《青海湖》、《延河》、《胶东文学》、《人民文学》、《小说月报》等报刊。1957年山东人民出版社的《社长的女婿》,1958年上海文艺出版社的《青海风光》,1959年青海人民出版社的《青梅卓玛》、《东风吹遍柴达木》和1979年的《青海30年小说选》,1959年西安文艺出版社的《昆仑散记》,1985年西藏人民出版社的《西藏短篇小说选》等书中,都有我的小说入选。1986年西藏人民出版社还为我出版了专集:《刘汉君短篇小说选》。在这些作品中,也有几篇获奖,《故土》荣获1976-1980年西藏首届文学创作一等奖,《一个部落的消亡》获得中国作家2009年创作年会一等奖,罗列这篇流水账是对六十年业余写作的粗略回放。古人说“人生七十鬼为邻,已觉风光属别人”。我虽没有那么消极悲观,但也能面对现实。毕竟已八十多岁了,蜡头不高了。六十年一个轮回,按说应从头开始,继续写下去,但力不从心,既赶不上他人,也难超越自己,正如明代刘伯温所说“老了文章不值钱”,难有突破,该划句号了。为此便把过去写的东西收拢起来,从已发表出版的四十多篇中挑选出三十篇,汇集成册。便于保存,留作纪念,以此对后代作个交代。
我的小说大多取材于西藏生活。我于1956年调进西藏工作,一去十六年,我的青春是在西藏度过的,经历了西藏的平叛斗争和伟大的民主改革运动,受到了锻炼和考验,各方面都有所进步和提高。作为新闻记者,我有机缘广泛地接触西藏社会生活,采写了大量的讴歌西藏人民翻身解放的新闻,也从中汲取了营养,积累了生活,为文学创作提供了条件。于是产生了写小说的欲望,并付诸实践。但在“文革”期间被迫停笔十年,曾发誓不再写小说;写小说是记者的副产品,不写也心安理得。然而架不住生活的诱惑和对西藏的怀念,重新拾起笔来,再写西藏故事。我调回家乡后,被分配到五七干校,回炉改造,要我改行,当理论教员。直到临秋末晚,快五十岁的时候才重新回到新闻战线,不敢懈怠,致力于完成新闻报道,写了许多通讯报告、散文、杂文评论等,还从事新闻业务授课。业余也写了几篇反映胶东地区现实生活的小说,其中有一篇《雁》,曾引起不同反响,险些被扣上“精神污染”的帽子,而今总算经住了历史的检验,值得珍存。
胶东是我的故乡,而西藏则是我的第二故乡。这些小说都是从故土中孕育出来的。故定名为《故土集》,编排次序分前后两部分。西藏故事在前,胶东故事在后。近作列前,旧作排后。进入新时期后写的小说,备受关注和好评,我自己也较为满意,把它放到前面,以期能产生先入为主的效应,让读者有兴趣读下去。上个世纪60年代前后的旧作,虽不可避免的有稚嫩之痕,但每篇的故事性很强;因反映了当时的现实生活,也曾产生过广泛影响,把它排到后面,以展示六十年来我学习写作的全过程。从新旧作品对比中,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作者不断进取的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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