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0日讯(记者 盖幸福 通讯员 孔进)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意见》,改革完善顶层政策设计,着力解决涉农资金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等问题,实现涉农资金“各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
山东省财政厅农业处副处长张绍生介绍,近年来,为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山东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规划、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整合模式,从省、市、县多个层面探索开展了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这次开展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在全面总结近年整合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基层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重发力。
整合各级各类涉农专项资金
与以往开展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相比,这次统筹整合力度更大、范围更广。从级次上看,将中央、省、市安排到县的涉农资金,以及县级安排的涉农资金全部纳入统筹整合范围;从领域上看,既包括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生态保护领域的资金,又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方面的资金,还包括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资金。其中,省级共涉及40项专项资金、31个业务主管部门。
涉农资金管理权限全部下放
省、市下放管理权限,建立目标到县、任务到县、资金到县、权责到县“四到县”涉农资金管理体制,具体项目审批验收权限全部下放到县级,省级主要负责政策指导,市级主要负责管理监督,县级是统筹整合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县级人民政府逐步实现各类涉农资金的统一规划布局、统一资金拨付、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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