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报记者 李丽娟
辛苦照看孙子3年,却没有得到儿子儿媳的知恩报恩,为此,冯老太将儿子儿媳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支付“带孙费”。近日,冯老太来到山东舜翔律师集团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案件简介:
我和老伴退休多年,平常没有什么事情要忙,就是练练书法,唱唱歌,日子过得清闲自在。2014年年初,孙子出生,儿子想让我们帮忙照看。考虑到儿子儿媳工作繁忙,我们便答应了。可是,时间一长,儿子儿媳就把照看孩子的任务全部推给了我们。他们一回家就是玩手机,孩子一吵闹就嫌烦,简直将我们当保姆使唤。而且,这保姆还是自带干粮来抚养孙子的“保姆”,他们连基本的生活费都不给。
我们本没有带孙子的责任和义务,出于亲情考虑可以代为照看,但抚育孩子的重担绝对不能落在我们身上。而儿媳则认为,老人带孙子是约定俗成的事,如果支付了“带孙费”,就是把亲情利益化了。
我们听后十分气愤,想起诉至法院,要求儿子儿媳支付抚养孙子的费用。但是,我们不知道法律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我们如果起诉了,会获得支持吗?(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山东舜翔律师集团副主任苏红点评: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子女抚养教育是法定义务。作为祖父母对孩子没有抚养义务,其帮助儿子、儿媳照顾孩子则形成无因管理之债。因此,儿子、儿媳应对父母支付出的抚养孙子的费用予以补偿。本案中冯老太可要求儿子、儿子支付抚养孩子的费用。
婚姻心语:
从亲情上讲,老人可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照看孙辈,但他们并没有义务这样做。因此,子女要多体谅老人,分担相应的家务。其实,许多原本看来“天经地义”的事情,是经不起法律的推敲的。
人物名片
苏红:法学专业,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婚姻家庭、房地产、建筑工程合同等民商事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多次被评为优秀律师。
专注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的研究和实践,办理过数百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还具有心理学的专业涵养和婚姻家庭咨询师的身份。她说:“我将秉承勤勉、敬职、高效的工作态度,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用法律和智慧、爱心和责任心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
联系电话:
15990906518, 18615600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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