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9日讯(记者 卢虹)今天,市食药监局公布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其中,市民耳熟能详的齐鲁大药房、金鲁班大酒店位列被罚名单。
记者了解到,鲁药集团有限公司齐鲁大药房因从无生产、经营资质的个人处购进药品,被市食药监局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和违法所得92838.03元,罚款500105.6元。
山东金鲁班大酒店有限公司因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被市食药监局没收查封的德洋高纯二氧化碳,并处以10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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