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仲裁字第号
山东巨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济南综合保税区发展中心与被申请人山东巨龙装饰工程有限 公 司 ( 工 商 注 册 号 :)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会已于二O 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依法予以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请被申请人山东巨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会领取()济仲裁字第号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及仲裁申请书副本,到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济南仲裁委员会
二○一七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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