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与山东中微光电子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致:中微光电子(潍坊)有限公司、潍坊中微半导体照明服务有限公司、孙夕庆、刘连荣、张彦伟、张连山、林松霞及相关承债主体(以下简称“各债务人”)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所享有的潍坊农商行流借字年第-号借款合同、潍坊农商行流借字年第- 号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权 (贷款本金共计 5,.2万元及相应利息、诉讼费、保全费等)及附属权利,已经依法于年 月 日转让给山东中微光电子有限公司,烦请各债务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向山东中微光电子有限公司履行清偿债务/担保责任及相关义务。
转让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
受让方:山东中微光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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