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金子 通讯员 刘金虎
经过多年努力,具有中国特色、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但是,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很多地方在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建设方面仍存在差距,缺少制度规范。
在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胥光远提出了《关于加快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建设 尽快出台打非治违等方面行政法规的建议》,受到市安监局、市法制办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建议得到及时答复,并得到尽快解决。
存在问题
安全监管职责不明确、缺少制度规范
“从立法角度讲,地方行政法规更新速度过慢,截至目前,东营市仍未出台新修订的法规、规章,导致出现部分内容过时、现行的地方性法规与上位法不协调等问题。”在市人大代表胥光远看来,“当前东营市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面还存在职责不明、规范缺失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快完善。”
胥光远代表在建议中提到:首先,从法律法规内容讲,东营市在安全生产法规上还存在部分职责不明确,没有明确各部门的打非治违职责等问题,导致职能交叉、责任不明,工作中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许多非法行为成了各个执法部门都不敢接的“烫手山芋”。再次,东营市还缺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程序制度规范,对取缔非法项目缺少有力的行政强制措施,仅规定了责令限期补办手续、行政处罚等措施,导致违法成本低,对违规者震慑作用不大。最后,职责与权限不统一,对于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重大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虽明确了其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却没有赋予其与之相对应的行政执法权限,仅有发现、监督的职能,没有相应的调查、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拆除等行政处罚权,很容易造成权责不一致。这种情况下,乡镇政府如果想彻底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打非治违等问题,却无能为力,相应工作更是难以推进。
代表建议
加快安全生产相关法规体系建设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建议市政府加快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建设,尽快出台打非治违等方面的行政法规。”市人大代表胥光远建议:“东营市应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安全生产和打非治违方面的职能分工,加快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在他看来,东营市首先应根据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快研究制定、修订东营市安全生产相关法规或行政规章,以满足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需要。同时尽快出台东营市打非治违等方面的行政法规或规章,明确划分乡镇政府和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方面的职能分工,使各责任主体各司其职,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最后,建议东营市应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明确执法计划、执法程序、检查内容等,保障安全生产检查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办理情况
强化工作措施、完善相关文件
接到《关于加快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建设 尽快出台打非治违等方面行政法规的建议》后,市安监局、市法制办等部门高度重视,并结合各自部门的工作职责,从文件修订、制度建设等方面不断完善。
近年来,依据新安全生产法和一系列国家安监总局令,市安监局及时调整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及时进行了公示,同时,依法对一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公布废止。为了促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年底年初东营市先后出台了《东营市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关于实行镇级安全生产量化管理的意见》等个规范性文件。
为进一步规范打非治违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年,东营市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的通知》,对该项工作做了清晰的界定。下一步,东营市将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研究出台东营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将进一步厘清各级各部门的监管职责。为了促进执法检查的规范化,东营市起草了《东营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等有关办法、文件,系统规定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目的、要求、内容、方法、计划管理规定及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规定,将会有力促进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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