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1日讯(记者 范俐鑫)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现在到明年3月,山东省试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每个市将各选择1至2个县(市、区)开展试点。
据省司法厅厅长王本群介绍,村(社区)治理在社会治理中起着基础性作用。根据日前出台的《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村(社区)法律顾问由具备一定条件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主要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工作。这项工作将分为先行试点、全面推开、总结提高三个阶段。每个市各选择1至2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到2018年9月,各市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形成一整套比较系统完备的工作程序、工作规范和评估标准;2018年10月,对全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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