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泰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规定,为推动泰安市的地方立法工作积极稳妥开展,进一步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原则,确保立法项目更好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切实提高立法质量。经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泰安市2017—2021年立法规划和2017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1月15日止。
二、征集内容
立法项目建议应从泰安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民生问题和热点问题出发,结合泰安市“十三五”发展规划相关要求,在《立法法》规定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的立法权限和范围内,立足市情,关注民生,把握重点,突出本市地方特色。
三、征集要求
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立法计划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的名称;
(二)制定、修改或废止地方性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
(三)地方性法规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措施;
(四)提请年内审议的,还需一并提交地方性法规草案初稿并附相关参考资料等;
(五)注明建议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反馈相关情况;
(六)没有按时提供上述材料或者材料不完整的,受理单位应在收到立法计划项目建议书5日内通知报送单位提交完整材料,报送单位在受理立法计划项目建议截止日期前不能提交完整材料的,该立法计划项目建议不得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和五年立法规划草案。
四、征集方式
(一)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提出的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由市政府法制工作部门汇总、论证后形成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建议书,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一式20份报市人大常委会;
(二)其他单位及个人提出的立法计划项目建议书,一式20份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立法计划项目建议书可通过直接报送或邮寄形式提交,并应一并报送电子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妍 0538—6998695(传真)
焦治国 0538—6990721(传真)
邮寄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邮编:271000
电子邮箱:rendafagongwei@163.com
特此公告。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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