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电镀厂内藏私挖渗坑,近500 吨含有废酸和镍、铬等重金属的超标废水经此流向附近居民区及地下管道。近日,潍坊奎文区检察院连续办理了一批非法排放危险废物案件,犯罪嫌疑人严力科、杜学忠、魏乐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当地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1年 3个月、8个月、 6个月,并处罚金。
去年下半年,有群众向当地公安机关反映,自己所在居民区附近有电镀厂向外排放发黄的废水,气味刺鼻,污染了居民区附近的环境。经调查发现,在辖区四平路路口附近,有一家电镀厂,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在电镀生产中,将电镀后的部件用水冲洗产生的含有废酸、重金属的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偷排在院内私挖的渗坑内,任其渗透污染周边环境。随后,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严力科抓获,并查封了电镀厂。
案件移交至检察院后,办案检察官发现,从2010年 10月至今,电镀厂负责人严力科购买了750公斤盐酸以及大量重金属进行加工,并在工厂车间附近私挖了一个1立方米的渗坑,通过暗管向渗坑排放危险废水共计近500 吨,盈利50 余万元。而距离电镀厂百米之遥便是居民区,废水从渗坑溢出后流向附近的居民区,给居民生活环境及地下水造成了严重影响。后经鉴定,该渗坑内及附近地表溢出的废水超过《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标准3倍以上,属于危险废物。严力科利用非法电镀厂,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排放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已涉嫌污染环境罪。
在办理案件的同时,该院民行部门针对电镀行业普遍存在加工点小而多、技术更新慢、环境防治投入不足、环境安全隐患大等诸多问题,向辖区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辖区电镀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工作,对电镀企业周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进行检测,并对电镀厂排放的废水进行及时清理整治,避免对周围环境的继续污染。为加大对“三无”电镀厂的惩治力度,该院还会同环保局、公安机关,先后又查处2家非法排放危险废物电镀窝点,其相关负责人杜学忠、魏乐乐因分别利用暗管排放含酸及重金属的危险废物共计近300吨而被起诉。
收到检察建议后,当地环保局及时作出回复,表示将全面加大排查力度和日常监管,严查违法排污行为,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发生,并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环保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目前,一系列对因危险废物排放而受污染的治理工作已经悄然开展。玄承瑛 李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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