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9月29日15时30分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厅以电子竞价或现场竞价方式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位于烟台市芝罘区白秋街01号,证号为烟房自证E字第09033 号项下面积327.36 平方米房产;证号为烟国用 2008100307 号项下 75.99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评估价:583.4537万元。竞买保证金:50万元人民币。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6年9月28日11:00时(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恒丰银行烟台上夼西路支行;账号:853540120122803066),并于 2016年9月28日15时前凭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山东陆元拍卖行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6605111 13953521928
拍卖机构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大海阳路98号807室
山东陆元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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