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 2016 年9月 9 日下午14时 30 分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电子竞价或现场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烟台市芝罘区芝罘岛东路150 号房地产。标的包括:登记在烟房权证芝字第 260947 号房屋所有权证项下建筑面积约 48.67 平方米的房产;登记在烟国用(2013)第 10654 号土地使用权证项下面积约 24.29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面积约51 平方米的地下室一处。竞买保证金 7 万元人民币。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6 年9月7日 11 时(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开户行:烟台农商银行大疃支行,账号:90602023120100009985-00004 ,交换号0258),并于2016年 9 月8日(下午15:00 时)前凭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0535-6212177 13562528972
公司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华茂街 49 号。
山东中恒拍卖有限公司
2016 年8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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